【抗暖手冊】10應該致力於開發潔淨的再生能源

地球上所有的能源都是由太陽能轉換而來,今天用的化石燃料是數百萬年前光合作用吸收的太陽能儲存在煤、石油、天然氣中,被人類發現拿出來使用。嚴重的空氣污染事件從煤、石油的大量使用開始,硫化物造成的酸雨,氮氧化物與有機揮發物質造成的光化污染,不僅傷害人體健康,動植物生長,破壞生態環境,也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。



何況,地球所含化石燃料總量是有限的,現階段估計除了煤還可供人類使用200到300年外,其他包括鈾礦在內的能源僅能供應六七十年。因此在本世紀內,人類必須要找到新的再生能源以維持所有的活動。許多大的跨國石油公司已經開始致力於再生能源的研發,英國石油公司(British Petroleum,簡稱BP)以改名超越原油(Beyond Petroleum,同樣的縮寫BP).







若依世界能源委員會(World Energy Council,簡稱WEC)的研究建議,公元2020年再生能源可以提供全球30%的能源需求,每年將可減少約36億公噸的CO2排放,約為目前全球每年排放量120億公噸的30%。此外,新技術的開發可以創造投資機會,促進產業發展,以及眾多的就業機會。



台灣為處亞熱帶,比起日本、德國日照長且強,更適合發展太陽熱能和太陽光電;台灣西部沿海及各離島,時常有穩定的強風,非常適合發展風力發電;臺灣四周環海,也可以嘗試利用潮汐或海水溫差發電的可能;而全台各地終年高溫多雨,植被豐盛且生長快速,開發「生質作物」應有相當大的潛力。另外,動植物廢棄物也可以再利用轉換成能源,如:家畜家禽糞便發酵產生甲烷(CH4, 或稱沼氣),可用於烹煮或發電;民間亦成立了一家稻殼發電廠;用過的食用油可以製成「生質柴油」;蔗渣可以提煉酒精等。



臺灣能源98%依賴進口,如果能開發取之不盡、用之不竭的再生能源,不論量多少,都可以減少進口,不僅節省外匯,減少污染排放,讓能源更「多元化」,也可使臺灣逐漸成為「能源獨立自主」的國家。世界能源委員會(WEC)的預測,到公元2020年所有再生能源將佔全球能源供給的21%。



IPCC更預測在2020年,水力、太陽能、風能、海洋能及生質能等可提供全球約25%的能源。臺灣雖然深具潛力,但一直缺乏努力,以致於發展遠遠落後。到2004年底若水力及焚化爐不計,再生能源還不到全國總發電的0.03%!





德國再生能源科技進步,到處都可以看到提供節能、省電的公司(攝/許逢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