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抗暖手冊】04台灣二氧化碳排放現況如何?

依據經建會2003年統計年報,台灣能源供應由1970年11.9Mtoe,1980年34.3Mtoe,1990年58.6Mtoe,2000年105.0Mtoe,到2002年113.2Mtoe,每十年能源需求增加為前期的2.9,1.7,及1.8倍。



同時期平均國民所得分別為389(1970),2,344(1980),8,111(1990),14,188(2000),及12,900(2002)美元;增加的倍數分別為前期的6.0,3.5,及1.7倍。清楚顯示七八十年代經濟成長遠比能源需求增加快速,九十年代起能源需求比經濟成長快速,而2000到2002年國民平均所得下降,但能源需求仍持續上升,與許多認為降低能源消耗會阻礙經濟成長完全不符,更顯示台灣實際能源消耗的過度。



目前,台灣自產能源僅佔很小的比例,2002年僅佔2.2%;原油一直是使用最多的化石燃料,比重在1977年最高,逐年下降至近年來約一半;取而代之的是用煤比例不斷上升,2002年至33.1%;核能從1977年正式發電,2002年占能源供應的8.7%;天然氣1990年才開始引進,2002年達6.8%。



據經濟部能源局資料,199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1.49億噸二氧化碳當量,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1.24億噸,佔83%;甲烷15%、氧化亞氮2%。由個別排放部門來看,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源以「使用能源」為最大,佔78%,其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為1.13億噸,換算成每人平均排放量1990年為5.54噸。



台灣的CO2排放量在1995年增為1.67億公噸,增加44.4%;相當於每人每年排放7.83公噸;平均年增加率超過6.5%。2003年溫室效應氣體總排放量已達2.56億公噸,相當於每人每年排放11.3公噸。